充分展示建设成果,迎接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接受社会各界检验
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已于2010年3月27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但我院示范院校建设验收工作并没有结束,下一步将继续接受教育部、财政部的检查验收。
教育部、财政部将依据“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建设原则,以“院校总结为基础、省级验收为前提”对42所项目院校进行验收。验收将采取学校自我总结、网上公示、资金执行情况核查、业务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学校自我总结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院校建设情况进展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验收材料将在教育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栏”中公示,同时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资金核查、现场抽查,分别对42所项目院校的建设情况作出评价及结论建议。对按项目总体目标和项目内容如期完成、通过验收,示范作用发挥充分、办学质量高、社会反映好的项目院校,教育部、财政部将给予适当奖励。
承担示范建设任务的系部、职能部门和广大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抱着对事业负责、对学院发展负责的精神,根据省级验收专家意见对我院三年来取得的示范建设成果做了进一步的提炼和总结,目前我院示范建设相关总结验收材料已公示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验收专栏,接受教育部财政部专家的评审,接受社会各界的检验。同时也欢迎全体教职员工关注我院示范建设的成果,关注兄弟院校的建设成果,这既是一个成果展示的平台,更是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让我们共同关注中国高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真正做到“改革的示范”、“发展的示范”、“管理的示范”。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验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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